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淮安市金湖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践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打好服务企业组合拳,以优质检察服务助力企业乘风破浪。

“你们的到来太及时了,我们之前确实有不少问题想咨询,这次全弄明白了!有文件的保障和你们的支持,我们对未来的发展也更有信心了!”金湖县某企业负责人张先生对该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说。今年来,金湖县检察院先后出台了《检察院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保护“金湖仪表”产业发展工作意见》等文件,为服务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严格落实阳光司法相关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该院对涉企案件重点评查,依法对案件情况进行公开,确保涉企案件办理质量,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针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我们慎重办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技术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努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行。”金湖县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院在办理某公司及其负责人经济问题一案时,调查发现该企业属上规模工业企业,产品主要用于出口,一旦企业负责人被判处罚,将限制其出境,必将影响企业对外业务。鉴于这一情况,该院依法宣告相对不起诉,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稳定了400多名企业员工的就业。同时,金湖县检察院通过微信群向企业推送法律宣传文章,举办法律讲座5场,走访企业20多家,帮助6家企业依法规避和化解了合同纠纷。

为打造服务企业发展的金湖检察品牌,该院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画好服务企业的“最大同心圆”。“我们推行了与企业家见一次面、邀请企业有关人员旁听一次庭审、发放一份检察建议、提示一次企业经营法律风险、进行一次案后回访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共办理涉企案件50余件。”金湖县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院还精心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法治文化基地,提供警示教育、法律咨询、风险检测、法治培训等法律服务,150余家企业组织2000余人参观学习。

“我们将持续发力,坚持依法、主动、热情地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企业的知心人,构建‘亲’上加‘清’的新型检企关系,以优质的检察服务助力企业乘风破浪。”金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海波表示。
(来源:江苏广电淮安中心站/朱延庆 通讯员/严广雨 顾善俊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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