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1月23日,新沂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丹走进新沂市启明中学开展校园法治宣传,为高一新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法治课。

课前,李丹为这群刚刚步入高中校园的孩子们有针对性地准备了授课内容。“他们刚刚进入新的学习环境,面临新的人际交往,容易产生矛盾”,对此,李丹侧重准备了预防校园欺凌的课程。考虑到目前高中学生对手机等电子产品需求量大,使用时间较长,容易遭到电信诈骗,李丹还以“小心电诈陷阱”为主题,为学生们准备了专题讲座。
“李老师,到底怎么辨别这种新型诈骗啊?还有还有,我们被骗了,还能把钱要回来吗?”
“李老师,冷暴力算不算欺凌呢?”
“李老师,……”
授课现场,同学们的提问热情高涨,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亟需解答的问题。李丹一一耐心解答,还结合真实案例和办案感悟进行了分享,她幽默生动的讲解让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课程结束后,李丹向同学们发放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手册》等法治教育教材,以提高学生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法治意识。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新沂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法治进校园活动与检察机关“精准普法月月行”紧密结合起来,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为广大中小学生带来更丰富、更精彩的法治课程,以法治之光照耀成长之花。
(来源:新沂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丁鑫 王维成 编辑/赵恩婕)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