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近日,在邳州市运河街道向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向阳社区居民马利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向阳社区居民马利娟自2009年从邳州服装厂失业后,就一直在家里接手工活做。听说可以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她第一时间来到向阳社区办理。向阳社区居民马利娟认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手续简单。听说等审批通过后,每个季度都能领取相应补贴,现在我接手工活,赚些零花钱,也不耽误带孩子。”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是政府鼓励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旨在为就业困难人员减轻参保压力。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申领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线上可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申请,线下可以在人社部门镇(街道)村(社区)的经办机构办理。邳州市人社局劳保所协理员杨鹏飞告诉记者,截止到11月中旬,邳州申领社保补贴已超过3000余人。

邳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创业失败,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按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据了解,邳州市人社局将持续开展就业援助,继续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持续开发2021年度公益性岗位,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达95%以上。鼓励企业实体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年度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80人。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实名制动态监测工作,做好镇村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排查和数据录入工作。同时大力开展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工作,优化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基地及创业培训基地认证细则,年度认定创业基地1家以上。
(通讯员/迟皓文 胡敏 编辑/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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