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平
(作者于平,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老人被狗咬,狗主人躲猫猫”事件持续引发热议。 据报道,河南安阳八旬老人在小区遛弯时被两只大型犬咬伤,当时狗主人也在场并且还被监控拍到,但狗主人始终没有正面回应。在老人的求助下,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帮助其维权,在得知狗主人系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职人员后,《小莉帮忙》节目组与多个部门交涉却依然无果。最终,记者小莉感到对不起老人,含泪道歉。
因宠物伤人而诱发的邻里纠纷,本来并不少见。一般来说,都是伤人狗的主人该赔偿赔偿,该道歉道歉,该负法律责任负法律责任。然而在安阳,一件普通的宠物狗伤人事件,有视频也有证据,却始终悬而未解。本以为只是一件小事,却成了《小莉帮忙》节目“最难帮的忙”。
舆情发酵之下,不少人开始怀疑,此事之所以拖到十期节目都没能解决,与狗主人的公职身份有关。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尚不能下这样的论断。但无可讳言的是,相关部门对于事件的处理,确有不少反常的地方。比方说,这种宠物狗伤人事件,执法部门一般都会积极介入。但在安阳,伤人宠物狗并未被扣,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执法部门也未对狗主进行行政处罚。这种软弱和消极的态度,让人感到不解和失望。
还有,在受害人举报后,当地城管部门起初说伤人的大型犬没有狗证,后又出现了狗证,是“心理辅导犬”。城管的说法如此反复,不免让人生疑——所谓“心理辅导犬”证件是何时办下来的?涉事犬只真的符合办证条件吗?“心理辅导犬”属于“治疗犬范畴,按规定,治疗犬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训练,性格冷静,对陌生人友好,两只会咬人的大型犬,是否符合上岗条件,明显要打个问号。
狗主人身为公职人员,在自家犬只伤人后拒绝赔偿道歉,和受害人玩“躲猫猫”,这明显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而且,在媒体陪同受害人去狗主单位交涉的过程中,其单位工作人员百般阻挠,甚至出现一行五六人(一人疑似携带警棍)与记者发生冲突。后来单位负责人虽然出面,但并不直面回应问题,态度敷衍。
当受害人和记者找到狗主单位的上级部门,出面接待的领导却态度恶劣,出言不逊,甚至将媒体驱逐出接待室。这样的粗暴的处理,看不出对媒体采访权的起码尊重,更不是正确对待民众诉求的方式。实际上是在受害人的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
小小的宠物狗伤人事件,一家省级电视台花了两个多月时间报道,居然都解决不了,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它所揭示的,显然不仅是舆论监督的无力,更有相关地方从执法到监督的失灵。面对舆情汹汹,安阳当地官方应尽快给出说明,对此事依法处理。与此同时,对于事件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更要一追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