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是垃圾分类的管理责任人。记者11月17日从南京城管部门了解到,建邺区360多个小区的垃圾分类亭房已率先完成移交,由物业扛起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这种创新的管理模式效果如何呢?
在南京市建邺区的奥和雅苑熙华府小区,垃圾分类亭房一共有4处。有保洁人员不时地在这周边做卫生的打扫,还有保洁人员会在早晚高峰期在垃圾亭房内协助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小区物业承担垃圾分类主体责任】
今年9月,由街道安排的垃圾分类督导员撤出小区。物业公司随即安排小区的保洁及安保人员,在不同时间段兼职承担起垃圾分类引导、亭房保洁等工作。
朗诗物业南京城市公司奥和雅苑服务中心项目主任刘超表示:“正常的话我们白天会配三名保洁员,然后在保洁员下班以后有保安人员、巡逻岗人员在现场进行垃圾分类,还有清洁维护。到夜班的时候将满的垃圾桶拖到清运车上面。”
物业公司每月会根据工作量予以奖励,提升保洁、安保人员履行垃圾分类职责的积极性。两个多月运转下来,目前,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得到住户们的认可:“现在还蛮好,这看上去不是很干净嘛!”“我们物业真的很辛苦,造就了我们小区好的环境。”
【政府多措并举督促物业履责到位】
而建邺区华新城等小区的物业,也采取了增加保洁人力费用支出、延长保洁员上班时间等举措,确保了物业自管后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效。与此同时,南京建邺区各街道也在通过各种举措,督促物业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南京市建邺区城管局垃圾分类办公室主任科员徐伦表示:“组织了全区所有物业负责人开展垃圾分类的培训,对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比较好的物业进行表彰,后面我们也是在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他们物业的工作量确实要相应地增加,在这一块政府也是在研究出台一些相关的补助措施。”
据介绍,目前南京市已建成小区一、二类垃圾分类收集点10202个,基本实现全市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亭房运行管理将逐步从街道垃圾分类职能部门移交给小区物业,由物业企业来行使小区垃圾分类亭房的后续长效管理。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田甜、刘小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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