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4日)从无锡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无锡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即日起施行,通过8项扶持政策措施,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预计减轻企业负担近140亿元。
新政有3项措施涉及为企业减负,如在减轻困难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受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上,在原省统一费率基础上,工伤保险费率降低20%,并继续实施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明年4月30日;不少企业关注的房租成本,承租本市国有企业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且因疫情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租户(含个体租户),将可免除1个月租金或延长相应租期。
强化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保障。在金融支持上,对受疫情影响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政府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展期、延期和无本续贷业务,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应延尽延;加大对会展企业帮扶,对原定今年6月15日以后举办或已进场布展、但因配合疫情防控需要而延期、且2021年继续在无锡专业展馆举办的会展活动,按照其实际发生的疫情防控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在促进消费市场恢复方面,对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举办的规模化、特色化促销活动,按不超过主办单位线上线下宣传推广费用的30%给予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运行处人士介绍,10月份,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的PMI明显低于大型企业,在惠企政策上的获得感也低于大型企业,特别是金融支持、减税降费、用工用能等方面诉求反映急迫。此次新政的推出是对省、市去年疫情后出台相关政策内容延续,如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继续执行疫情暂停服务期间对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残疾人停业补贴、盲人按摩机构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专项补贴政策。并在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上加码,比如新增了做好对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及对下游产品价格影响的监测、预测,这是针对企业原材料成本上涨较快的情况,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服务保障。
据悉,新政中没有另行规定有效期限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另市各有关部门将发布本政策的实施细则,需要申报的企业可以登录政府网站查阅全文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