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的李某被机动车撞了,可李某不仅没得到赔偿,还被交警罚了50元。这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看完这条新闻你就明白了。
路面监控录像显示,今年10月9日上午7点多,在南京秣周路路口,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违反交通信号灯左拐,结果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倒。
所幸电动车主李某除了受到惊吓、身体有些擦伤外,并没有其他大碍。通过路面监控还原事故经过,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秣陵中队民警吴志军说:“我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定李女士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不承担事故责任。同时,我们对李女士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处以50元罚款。”
交警提醒,文明守法出行,任何人都没有例外。
民警吴志军说:“不要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认为非机动车好像是所谓理传统观念里的弱势群体。其实,任何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该遵纪守法,应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去出行。”
(陈渝娜 刘小慧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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