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写入《刑事诉讼法》并正式施行。2021年10月28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检察机关三年来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其中,“南通如皋240万元黄金盗窃案”备受社会关注。
2020年5月底,南通如皋某金店价值240万元的黄金饰品被盗。6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到案后一直零口供,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南通如皋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卢海琴说:“这么多黄金没有找到,案件盗窃数额无法认定,被害人损失不能挽回。当时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对他本人进行研判。感觉他刚刚组建家庭,有个儿子才几个月大。我们考虑能不能利用这个制度感化他。如果他真的认罪认罚了,黄金找出来了,这样两个家庭的未来都能得到挽救。”
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向李某某反复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并利用同类案例判决进行政策宣传。之后,李某某的心理防线开始松动,2020年7月6日,李某某提出要见检察官。
卢海琴说:“我就赶过去了。李某某他盗取的东西价值估计三四百万。我说什么东西值这些钱,他说是黄金。他也提出来,让我们赶紧去把黄金挖出来。黄金挖出来,我才能交给被害人,才能挽回他们的损失,他自己才能得到从宽处理。随即指认现场,在一个绿化带内把黄金挖出来了。”
当天下午,在李某某的指认下,警方在一绿化带内起获800多件黄金饰品。因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确定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卢海琴说:“这次案值是比较大,有200多万。本身量刑就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的法定量刑幅度内。同时还有从重的情节,累犯。我们主要考量认罪认罚,退出了赃物。如实供述,宽严相济。最后提出了量刑12年有期徒刑。他自己也是认可的,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量刑建议。”
据了解,自2018年10月26日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江苏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适用率从2019年的69.59%稳步提升至今年1-9月的93.03%,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提升至96.2%。法院判决采纳率提升至99.04%,服判率提升至98.03%,高于不认罪案件33.56个百分点。检察机关同时强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不是一律从宽、一味从宽,宽严必须以公正为先。
(陈渝娜 杨荣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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