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通知》,通过深化电价改革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放开发电上网电价 推动市场化交易】
根据《通知》,燃煤发电(含燃煤热电联产发电)上网电量,不再实行原有政府定价制度,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市场化的上网电价,上下浮动幅度原则上均不超过20%,但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同时进一步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推动各类电源进入市场交易,形成市场化上网电价。
【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也提出要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通知》明确,居民、包括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朱晓莹 李栋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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