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子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还袭警撒泼被判刑

2021年10月19日 13:53:27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日前,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妨害公务罪的案件,涉案人员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事情的起因是因为董某骑电动自行车时未戴头盔,拒绝接受处罚,并暴力阻碍执法。 

  2020年11月16日,南京交警在铁心桥大道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董某因没戴头盔被民警拦下。

南京女子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还撒泼袭警:我死了我愿意

  民警依法对董某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但董某拒绝缴纳罚款:“我没带钱。”

南京女子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还撒泼袭警:我死了我愿意

  “你说我没戴头盔,我现在这不戴上了吗?还咋地?我死了我愿意啊!”

南京女子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还撒泼袭警:我死了我愿意

  随后,董某与民警发生冲突,她先是抢夺民警的警用装备,紧接着又在地上撒泼打滚:“哎呀妈呀我有糖尿病,怎么办呀?唉呀妈呀我发病了?怎么办啊!”

南京女子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还撒泼袭警:我死了我愿意

  听见董某嚷嚷自己身体不适,民警立即拨打120,很快,救护车赶到。

南京女子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还撒泼袭警:我死了我愿意

  “你们在干嘛呀?我不上医院!”送医途中,董某仍不配合执法,她先是咬伤了一名警务人员的手臂,随后又抓伤了两名警务人员的脸。“你们想干啥?我就想走,谁能控制得了我?你现在还没处理完呢。”

南京女子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还撒泼袭警:我死了我愿意

  民警随即将董某控制,当天,南京警方对董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由于董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去年11月,适用妨害公务罪相关规定。经过十个月的的侦办,最终,董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警方提醒,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设立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范洁萍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