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政协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二十四次常委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决定。↓↓↓ 政协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刘海弘同志任政协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政协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曹吉同志任政协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黄少基同志任政协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成锦同志任政协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政协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肖坤莲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剑波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淮安市第八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在此之前,金湖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决定。↓↓↓
决定任命:毕宁军为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徐 源的金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另外,中共淮安市委生态文化旅游区工作委员会日前发布人事任免通知。↓↓↓
经研究决定:
王康国同志任中共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委员会书记;
周礼峰同志任中共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委员会委员;
刘伟臣同志任中共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委员会委员(挂职期满或岗位变动,自动解除);
免去周杰同志中共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杨蓉同志中共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