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效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改善全省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日前,我省发布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将强化重点区域造林绿化,持续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沿京杭大运河、沿淮河等区域要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化工园区、工矿企业聚集区要加强隔污缓冲林带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园体系。
意见还明确,要科学合理造林绿化,限制大量栽植对人居环境有严重影响的飞絮等植物。凡违法采挖、不能全冠栽植的大树一律不得用于城乡绿化。提倡节俭绿化,严禁违规造景、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坚决反对“大树密植”“一步成林”“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为。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王鹏 夏敬栋 杨国 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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