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江禁捕执法检查时发现,存在商船携带渔网渔具,并趁机实施非法捕捞的现象。为切实加强商船管控,坚决遏制非法捕捞,持续巩固监管秩序,9月27日,江阴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江阴海事局、长航公安江阴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商船清网打非”专项行动,助推“两在两同”建新功走实走深。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各部门按照“全面覆盖、严格排查、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强化联动协作,统筹执法攻坚,紧盯重点水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治理商船携带渔网渔具和非法捕捞行为。
宣传引导,护江“有范”。面向商船、码头开展长江禁捕宣传,重点讲解“禁止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装置、器具和禁用渔具,以及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入禁渔区”相关政策,通过讲清非法捕捞严重后果,提醒商船遵守禁捕规定,引导其自行开展检查,自行清理网具,强力营造“不能带网、不能捕捞”的专项清理整治氛围。
对症下药,护江“有章”。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公安部门强化执法整治,依法严惩阻碍执法公务和涉渔违法犯罪;海事部门压实船东等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商船、码头日常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清理渔网渔具,防止商船携带渔网渔具航行、停泊;农业农村部门加大渔政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依法对商船携带禁用渔具渔法和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处罚。
摸底排查,护江“有序”。对发现携带常规渔网渔具的,责令船主自行清理或封存,拒不整改的,依法收缴没收;对发现携带禁用渔网渔具的,根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依法予以严格处罚;对实施非法捕捞行为的,从严从重予以打击,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确保“商船清网打非”取得实效。
近期,通过检查长江干流新沟口、白屈港、黄田港等水域港内停泊船舶,重点检查船舶携带电鱼器具、地笼网、笼壶、小尺寸刺网等禁用渔具及沿岸“三无”船舶情况,共计检查船舶110艘,检查船员140人次,巡查全程未发现“三无”船舶,累计查获撒网1条、笼壶5只、地笼网12条、虾笼20只,查处携带禁用渔具行为4起,经执法人员现场宣传教育,当事人均已主动上缴渔具。(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徐恺言)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