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三孩”政策全面落实,多地陆续推出“自选动作”,探索“育儿假”升级扩容的新版本。今天,四川、贵州、江西三省均发布“育儿假”决策。根据当地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子女3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安徽版“育儿假”还在征求意见中,但步子迈得更大。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子女6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这样一算,从孩子出生到6周岁,父母的“育儿假”累计可达120天。
正所谓,民有所呼,“假”有所应,其他省份也将陆续调整“育儿假”细则。
纵观多地调整“育儿假”,一个共同出现的新动向特别值得肯定,那就是,这个假期不再“以母之名”,男性休“育儿假”在多地也将成为一种制度安排。
在传统观念中,“育儿”是母亲的天职。实际上,在陪伴孩子成长这件事上,父母双方都责无旁贷,哪一方都不应缺席。将“育儿假”赋予父母共享的属性,有助于共同承担育儿责任,也利于维系婚姻关系的健康稳定。
此前,不少女性担忧,如果“育儿假”只针对女性,假期休的时间越长,越会加剧职场偏见。一些用人单位或将女员工“拒之门外”,或用“玻璃天花板”堵住女性职场晋升路。此次,各地升级“育儿假”,男性也要休假的规定,有助于减轻对女性的职场歧视,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
不过,面对新推出的“育儿假”,很多人表示支持,也有人存在顾虑。部分育龄女性担心假期“只是看上去很美”,还有人提出,“不求有薪,但求有假。”避免“育儿假”沦为纸面福利,必须要做到有措施保障落地执行。
想要释放适龄人口的生育意愿,先要和他们想到一块去,针对婚育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逐一击破、多措并举。“育儿假”怎么放,托育难题怎么解,教育资源如何供给?各项政策都应该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订、与时俱进。
如今,父母“育儿假”来了。面对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命题,人们有理由期待公共政策将释放更多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