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威
(作者周威,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宠物训练师;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9月27日,一位有视力障碍的游客杨先生称,他带着导盲犬想入住长隆企鹅酒店时遭到拒绝。9月28日凌晨,珠海长隆度假区官微对“盲人带导盲犬入住企鹅酒店遭拒”一事发布致歉声明,“就酒店员工的严重不当表达所带来的误解,再次向杨先生本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2008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修订)》和2012年8月1日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都明确规定,盲人可以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作为一家具有较高品质和规格的度假酒店,该酒店不仅未能带头落实国家相关规定,还粗暴对待视障人群——拒绝当事人入住、拒绝退房款,并声称“珠海市没有相关规定”。跋扈骄横的态度遭到了网友的炮轰。
根据中国盲人协会官网2019年5月公布的信息显示,我国有1731万视力残疾人,导盲犬作为盲人的“眼睛”,需求量很大。中国盲人协会主席李庆忠表示,一个国家有1%以上的视障者使用导盲犬时,才能称之为导盲犬的普及。而按照这个标准,我国对导盲犬的需求数量在17万只左右。但是高昂的训练成本,导致过去十几年间,全国的导盲犬训练机构总共只训练出160多只导盲犬,目前仍在服役的就更少。
与此同时,导盲犬等残疾人辅助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在世界范围内也不鲜见。根据日本导盲犬协会发布的调查报告,超过半数的导盲犬使用者有被服务机构拒绝的经历。具体案例中,也是以餐饮住宿行业居多,理由大多是“员工对相关法规不够了解”,“担心其他客人过敏,狗弄脏环境破坏设施”。
正是导盲犬的稀缺、罕见,成为了公众对导盲犬认知度和接受度不高的重要原因。不过,这绝不应当成为机构拒绝为盲人提供服务,甚至粗鲁待之的托词。相反,对待残障人士的态度更显文明程度。公共场所理应作出表率,为残疾人群体打开这扇体现社会和谐包容、文明友善的大门,在满足残疾人群体最迫切生活需求的“窗口”,多一分温暖的关爱和理解,让他们享受到平等的权利,真正助力无障碍生活。
此外,要在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和保障残疾人使用辅助犬的权利,并落实配套的细则。今年9月25日,北京市通过了《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要逐步建立无障碍公交导乘系统。视力残疾人持视力残疾人证、导盲犬工作证可以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这样的地方性法规是对国家上位法的落实和细化,应该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条件,也能够帮助正在使用导盲犬的残疾人获得更多的支持手段。比如可以建立导盲犬的身份登记识别体系,与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在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交通口岸的进出站安检,住宿的预订、登记环节都能充分掌握盲人使用者和导盲犬的信息,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盲人携导盲犬出行的困扰。
如今,“无障碍”已从残疾人专用品发展到通用融合设计,由单纯的物质环境建设过渡到全方位的社会环境建设,从有形的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建筑、信息发展到无形的制度、行为习惯、社会心理、公共意识。“残疾人友好型社会”的建设,需要“标识体系”“接待措施”等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更需要大众从心底尊重残疾人的权利、尊严和价值,真正让残障人士出行有自信,生活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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