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有很多人下车后,会忘记锁车门,这就给了我们机会……”9月22日,在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的看守所内,面对民警的讯问,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悔恨地低下了脑袋。
原来,两周前,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接到市民朱女士报警,称其放在汽车储物格内的金银首饰和上万元现金被盗,总价值高达14万元。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察,通过调阅分析周边监控,成功锁定2名嫌疑人,随后经过进一步走访调查,确定2人身份为马某某和陈某,并于9月14日、15日先后将二人抓获归案。
马某某和陈某表示,他们“扫街”的时候,会边走边拉停在路边的汽车,只要能拉开车门,立马分头放风、盗窃。目前,两人均对采用“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供述了流窜泰州、盐城等地实施的另外11起拉车门盗窃行为,盗窃财物包括现金、首饰、名表、名烟等物品,涉案总价值超过20万元。同时2人还供述了帮助他们销赃的马某、吴某等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
9月16日,经过周密部署和精准布控,民警奔赴泰州市海陵区,将马某、吴某成功抓获。目前,马某某、陈某2人因涉嫌盗窃罪,马某、吴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姜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车内不要放置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车主离车时应确认车门已锁,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薛苏阳 通讯员/李钰 智云云 编辑/徐金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