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省正在全力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为坚决斩断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 " 销售链 ",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也聚焦重点场所、重点平台、重点环节严格排查。
今天,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长江禁捕”期间4起典型案件。
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南京秦淮大上海酒店有限公司雨花分公司检查时发现,该酒店点餐卡上写着“一品江白虾,88元/份”,同时在酒店前台还发现2份结账单中也包含“一品江白虾”的菜品,份数均为1份,价格为88元。经查,上述菜品用料是普通的淡水白虾,为人工养殖的水产品,并非是长江白虾。
“经过调查,这个江白虾并不是长江的,现在长江禁捕也没有货源,这就涉嫌虚假宣传,我们经过立案调查,给与一定金额处罚,这个虾是从江宁水产市场进货,就是普通的虾。”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赛虹桥分局分局长王晓伟说。
当事人对经营的水产品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南京玄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曙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酒店电子屏、海报、菜单、水产池标牌上宣传“洞庭湖鲜”主题的系列菜品以及“太湖白鱼”“长江中华鲟”“江白鱼”“江桂鱼”等菜样。经调查核实,当事人销售的花鲢鱼、白鱼、白虾、甲鱼等菜品原材料产地分别为安徽省当涂县、六合区、南通市和浙江省海盐县,均为人工养殖的水产品,与宣传的不一致。
“我们现场检查发现有花鲢鱼、甲鱼、虾等水产品,我们后期调查,这四种水产品都是人工养殖,不是太湖洞庭湖产地,对其销售农产品产地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以14万元的罚款。”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汪辉说。
记者注意到,通报的案例还有南京万达嘉华酒店虚假宣传案;南京市高淳区茂伟苗木种植家庭农场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案。
双节期间,执法人员还将进一步加强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检查,如果您发现涉及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虚假宣传等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15。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