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衣服长期不取要付保管费!南京发布洗涤业消费争议解决指引

2021年09月11日 10:16:47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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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物送去干洗,结果出现掉色、坏损,赔偿金额怎么定?送洗的衣物长时间不取,商家怎么办?9月10日,南京市消费者协会 联合南京洗染行业协会制定的《南京市洗涤行业 消费争议解决指引》正式施行,针对常见洗衣消费纠纷,提出了解决争议的具体办法。

  【洗涤物坏损、赔付金额有争议现象较多】

  近期,一位市民向南京消协投诉,称她在南京某洗衣店送洗了两件皮衣,其中一件却被商家弄丢了。消费者周先生也反映,他将被染色的衣服送南京一家洗衣中心做修复,结果衣服出现了破损:“颜色是帮我去除了,但是衣服边缘位置的皮弄坏掉了,我跟洗衣店负责人联系,他说是后遗症,我说这个事情该怎么办,他说就是这个样子没办法,后来就不搭理我了。”

  根据南京消协统计,今年1至8月份,南京市消协受理洗涤行业消费投诉600多件,投诉主要集中在衣物丢失、坏损、赔付金额有争议等。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曹炜表示:“我们也做了一些协调,其实国家对洗染行业有相关规定,省消保条例里面也有相关规定,总是觉得不够细,处理消费纠纷以后,经常是消费者和洗染行业达不成一致。”

  9月10日开始施行的《南京市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指引》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都进行了规定,提出:经营者应当对送洗物的品名、数量、质地、花色、规格、磨损、破损、缺件、配件(如腰带等)、虫蛀及特殊污渍等予以登记,并由消费者在《送洗物收取单》上签字。经营者应告知消费者送洗物的洗涤方式及洗涤效果,征得消费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洗涤。另外,送洗物自然磨损、少色等情况下,经营者不承担责任。

  【明确五种欺诈行为 洗涤物赔付有标准】

  另外,《指引》规定,经营者以“水洗”、“单烫”冒充干洗等五种欺诈方式,一经发现,应当以洗涤费十倍进行赔偿;造成送洗物损坏的,按照送洗物原价三倍赔偿。送洗物洗涤后受到损坏,但尚具有使用功能的,按照送洗物洗涤费的三倍补偿,送洗物洗涤后受到损坏,且丧失使用功能的,应当根据购物凭证标注的购买金额及时间折价赔偿。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益律师朱烨表示:“我们也考虑到消费者最终合法权益的保护,对这个赔偿的标准,最终不低于实际购买价格的30%。”

  【衣服长期不取?消费者要支付保管费】

  《指引》也同样保护正规经营者的利益。在南京光华路上的一家干洗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些消费者送洗的衣服长期不取, 让他们很头疼:“像有一些顾客洗衣服,长达一年的时间放在这边,我们只能通过电话催促顾客取衣服,顾客不来我们也没有任何办法,到旺季的时候我们衣服放不下的情况下,我们也没有任何办法收取顾客任何的费用。”

  而根据《指引》,今后,消费者如果长期不取送洗物,经营者可以适当收取保管费。送洗物交货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天,经营者逾期未交付送洗物,逾期一天要补偿给消费者该件送洗物洗涤费的10%,消费者超过约定期限15天未领取的,则要向经营者支付保管费,收费标准是逾期一天收取该件送洗物洗涤费的5%。

  (董雯、刘小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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