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当庭宣判:司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

2021年09月10日 11:41:59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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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此前引发舆论关注的湖南长沙“货拉拉女乘客跳车身亡案”在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货拉拉司机周阳春提起公诉,周阳春的两名法律援助律师分别作罪轻和无罪辩护。经过一天的庭审,法院当庭宣判:周阳春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岳麓区法院

  据荔枝新闻此前报道,今年2月6日,长沙一23岁车姓女子在使用货拉拉搬家时坠车,并于2月10日不治身亡。事情发生后,车某某亲属在社交平台发声,获广泛关注。2月23日,货拉拉方发布《关于用户跳车事件的致歉和处理公告》称,已取得车某某家属的谅解。

涉事车辆

货拉拉公告

  据当地警方3月3日调查通报,乘客车某某系搬家过程中因车辆偏航问题与司机周阳春发生争执,乘客要求司机停车未果后,将身子探出车外并坠落,不治身亡。上述通报称,司机周阳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月23日被刑事拘留,并于3月3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9月10日中午休庭期间,荔枝新闻从司机周阳春妻子李女士处获悉,庭审现场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周阳春是否有罪和是否罪轻两点。李女士表示,公诉人和辩护人就“周阳春行为和车某某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展开交锋。记者注意到,司机周阳春的两名辩护人均为法律援助律师,李女士称,她此前为丈夫请了辩护律师,但丈夫最终选择了法律援助律师作为辩护人,“不知道我老公是出于什么考虑没有选择我找的律师,无论是怕家里没钱出于经济上的考虑,还是其他考虑,我都难以理解。”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阳春系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司机。2021年2月6日下午,周阳春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后,于当日20时38分驾车到达约定地点。因车某某拒绝其付费搬运建议,且等候装车时间长、订单赚钱少,周阳春心生不满。21时14分,周阳春搭载车某某出发,但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途中,周阳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搬运服务,再遭拒绝,更生不满。为节省时间,周阳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而是自行选择了一条相对省时但较为偏僻的路线。车某某发现周阳春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多次提示偏航,周阳春或不理会或态度恶劣。车某某心生恐惧,并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周阳春仍未理会。后周阳春发现车某某用双手抓住货车右侧窗户下沿,且上身探出了车外,周阳春已经意识到车某某可能坠车的现实危险,但未制止或采取制动措施。随后,车某某从车窗坠落。周阳春遂停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2月10日,车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车某某系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阳春作为货拉拉平台的签约司机,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搬运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其违背平台安全规则,既未提醒车某某系好安全带,又无视车某某反对偏航的意见,行车至较为偏僻路段,导致车某某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周阳春发现了车某某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某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某坠亡的危害结果。周阳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周阳春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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