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文广旅局获悉,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做好过渡期和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扬控发〔2021〕59 号)》《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 年 3 月修订版)》的精神以及文旅部、省文旅厅有关部署要求,精准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过渡期和常态化防控阶段景区有序开放,特制定《旅游景区复工复产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操作指南》分为景区开放基本条件、室外景区开放程序及要求、室内景区开放程序及要求以及景区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四部分内容。
景区开放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操作指南》指出,旅游景区开发的基本条件主要分为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强化景区游览管理、加强防控知识宣传以及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等内容。
《操作指南》中指出,室外景区在恢复常态化管理后,本着自愿和审批相结合的原则,经申请后,由所在辖区文旅部门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评估同意后可有序恢复开放。室外景区应采取限流措施,28天内采取预约和 50%限流措施,29天后开放期间人流量不能超过最大接待量。
室内景区在恢复常态化管理后14天内暂不开放。室内景区在恢复常态化管理后14天后,本着自愿和审批相结合的原则, 经申请后,由所在辖区文旅部门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评估同意后可有序恢复开放。室内景区恢复常态化管理14-28天内,采取预约和50%限流措施;29-42天内,采取预约和75%限流措施; 42天后,恢复正常经营,采取预约制,开放期间人流量不能超过最大接待量。
同时,《操作指南》提出了景区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要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加强景区环境消杀和优化游客游览方式。游客要实行预约制,科学合理制定营业时间,调控进入景点游客数量。减少现金售票,鼓励线上购票、 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
附件:
旅游景区复工复产操作指南
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做好过渡期和常态化防控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扬控发〔2021〕59 号)》《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 年 3 月修订版)》的精神以及文旅部、省文旅厅有关部署要求,精准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过渡期和常态化防控阶段景区有序开放,特制定操作指南。
一、景区开放基本条件
(一)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关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及时做好疏解疏导,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 控知识,提高员工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敏感度和处置能力。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
(二)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加强清洁消毒。应及时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各景区应根据实际,结合区域功能和项目类型,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设施的精准防控,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做好安全保障。要做好医务服务,有条件的景区要准备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要确保设备安全,应对景区交通和设施设备进行 安全检查,确保符合恢复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三)强化景区游览管理。加强流量管理。景区要科学合理 设置游客接待上限。要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落实实名登记。应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加强游客防护。鼓励景区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结合实际采取体温监测等方式,对游客进行健康筛查,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 排游客入园。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 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避免瞬时拥堵。优化游览环境。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无污染餐具,反对餐饮浪费,减少各项废弃物产生,优化游览环境。加强现场巡查。应配备人员加大景区巡查力度,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景区游览秩序。
(四)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 游客服务中心、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 引导游客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五)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加强沟通联动。加强与辖区卫健和文旅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做好应对处置。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景区,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二、室外景区开放程序及要求
室外景区在恢复常态化管理后,本着自愿和审批相结合的原则,经申请后,由所在辖区文旅部门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评 估同意后可有序恢复开放。室外景区应采取限流措施,28 天内采取预约和 50%限流措施,29 天后开放期间人流量不能超过最 大接待量。
三、室内景区开放程序及要求
室内景区在恢复常态化管理后14天内暂不开放。室内景区在恢复常态化管理后14天后,本着自愿和审批相结合的原则, 经申请后,由所在辖区文旅部门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评估同意后可有序恢复开放。室内景区恢复常态化管理14-28天内,采取预约和50%限流措施;29-42天内,采取预约和75%限流措施; 42天后,恢复正常经营,采取预约制,开放期间人流量不能超 过最大接待量。
四、景区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
(一)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加强景区环境消杀。加强办公区域的通风换气。做好旅游景点内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以及门把手、电梯按 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旅游景点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公 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三)优化游客游览方式。实行预约制,科学合理制定营业时间,调控进入景点游客数量。减少现金售票,鼓励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
(来源:扬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