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如何打好完美的组合拳让“1+1>2”,为助力推进锡山生态文明建设,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联合锡山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让“检察蓝”牵手“生态绿”,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无缝衔接,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形成更强的生态治理法治合力。无锡市锡山生态环境局是江苏省生态环境系统内首个与检察系统建立衔接机制的单位。
该《办法》共20条具体举措,明确5大方面内容,包括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联合调查与协助调查制度、确立参与磋商和诉前会商制度、完善诉讼支持和补充衔接机制、搭建检察监督与环境执法合作共赢渠道。
合力守护绿水青山,生态环境部门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就像两道“防火墙”守护着辖区的生态环境。锡山区检察院与锡山生态环境局将积极运用衔接机制指导实践,进一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和法治宣传力度,着力用“检察蓝”为“生态绿”撑起“司法保护伞”。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接下来,锡山生态环境局与锡山区检察院将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时互相协作配合,用更优质高效的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幸福美好生活。(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徐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