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特报记者/赵立孟、常瓅、许迪侃
9月3日,2021年服贸会“数字贸易发展趋势和前沿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高峰论坛以“共建数字新生态 共商贸易新规制”为主题,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炳南在致辞中指出,世界正进入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近年来,中国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中国数字贸易发展迅速,规模和增速位居世界前列。
论坛同期发布了三项重大成果《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数据驱动产业创新实施路径研究》和《中国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指数报告(2021)》。商务部服贸司副司长王东堂介绍,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总体情况。其中,六个方面的特点突出:
第一,数字贸易规模快速的扩大。占服务贸易比重也在稳步的提升,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测度口径,我国数字贸易额由2015年的2000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2947.6亿美元,增长了47.4%,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从30.6%增长到44.5%。
第二,数字贸易发展基础更加坚实,我国数字经济体量巨大,2020年规模为39.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8.6%。我国产业体系完备,数字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宽带覆盖广泛,数字消费市场庞大,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70.4%。
第三,数字贸易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我国出台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一系列重要的法规以及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一家以及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有关的政策文件和重要举措以及初步形成了支持和推动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体系框架。
第四,数字贸易领域有序开发。自贸实验区文化、电信等领域不断加大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由自贸实验区推广之全国。
第五,市场主体发展活跃。2020年我国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申请书上占全球的比重接近20%。
第六,数字贸易国际市场拓展持续。比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我国的现在已经达到220多个,2020年执行金额达到470亿美元,全球头部的社交媒体十位中,有五位是中国企业,业务遍布亚洲、北美、欧洲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