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近日,宿迁发布《文明宿迁“诚10条”》,用“诚10”为诚实守信的宿迁加分。

从有借有还,到赴约、聚会要守时,再到工资、工程款及时结清,刚刚发布的“诚10条”,既有对个人诚信进行倡导,也涵盖了对社交诚信进行约定、对商务诚信进行约束。

宿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夫生说:“这次推出的《文明宿迁‘诚10条’》依旧延续大白话风格,运用接地气的群众语言,便于广大市民易懂易记易践行。”
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宿迁市民不文明行为已大幅减少。但在调研中,有93.3%的受访群众认为,诚信建设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呼吁出台诚信公约倡导规范。针对这一现象,今年六月,宿迁在全社会范围内组织了“做文明诚信宿迁人”意见征集活动,征集到意见建议7.58万条。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走访调研、开展专题研讨的基础上,最终形成《文明宿迁“诚10条”》。

宿迁市民周涛说:“‘诚10条’的发布,有利于形成整个宿迁诚信的环境,有利于构建人人讲诚信,社会和谐的这样的一种公共环境。”
2017年12月,宿迁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信用综合指数排名中多次位列第一并始终保持前列。此次宿迁在全国率先出台并宣传推行《文明宿迁‘诚10条’》,是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的又一创新实践。将形成多元互补、相互促进的文明城市建设良好局面。
(吴兆刚 董路 宿迁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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