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又有一批新的政策法规开始施行。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9月1日起实施】
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建立完善了专门制度;同时还明确除教学需要外,禁止手机进入课堂;并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缓解学生应试压力。
【跨区域“掐尖”招生将被限制】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9月1日起,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科知识类入学考试,不得提前招生。从制度上限制了无序的跨区域竞争性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9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新安法修改力度大、涉及条文多,着眼解决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重要制度规定,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为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提供了法律支撑。
【购买非住宅类产品契税降至3% 夫妻过户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现行的契税优惠政策还会延续,且购买非住宅类产品如公寓、写字楼、商铺等征收的契税由4%降为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将免征契税。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毕然 亓晨 郑凌 王从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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