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落后院”能否成长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以自身真实经历告诉全国3000多家检察院:能。
2017年之前,灌南县检察院还是“落后院”:多项检察工作在江苏省检察机关排名垫底,连续3年没有获得省级以上荣誉,队伍建设青黄不接。
如今,灌南县检察院已经是“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全国、江苏省典型案例,多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批示肯定,2017年以来荣获省级以上荣誉33项。
从落后到先进,灌南县检察院的逆袭之路离不开六个字——能动司法检察。
见贤思齐,提升检察办案主动性
为什么会落后呢?
痛定思痛,灌南县检察院积极寻找自身落后的原因。恰巧,此时江苏省检察院为该院与“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张家港市检察院牵线搭桥,开展结对共建。
“和先进院相比,我们存在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工作理念滞后、争先创优力度不大、队伍素质能力薄弱等问题。”灌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立告诉记者。
为此,该院党组统一思想,决定自2017年起,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统领全年工作开展:2017年是“基本素质提升年”,要求补齐工作短板,夯实工作基础;2018年是“标准素能提升年”,要求加大改革和司法保障力度;2019年是“纪律作风建设年”,要求巩固改革发展成果;2020年是“业务提升年”,要求提升专业化水平,打造工作品牌;今年的主题是“规范化建设年”,要求办案质效更优、特色品牌更亮、素质能力更强。
当改变的决心足够坚定时,改变也会很快到来。
“近年来,我明显感觉到检察办案的主动性越来越强,一个简单的案件能达到这样的效果,真是办出了高度、办出了水平!”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党委书记仲霞铭缘何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这要从2018年的一起案件说起。
2018年6月,时值禁渔期,渔民周某某等人因使用网眼小于35mm的多锚张网捕捞毛虾,违反东黄海地区海洋捕捞网目尺寸的规定,被认定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同年9月,案件被移送到灌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但我们仔细分析案情后,发现其中有特殊之处。”承办检察官王瑞涛告诉记者,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每年5月1日至9月1日是渤海、黄海海域的休渔期,但对于世代靠捕捞毛虾为生的连云港海域的渔民来说,每年的6月15日至7月15日前后是毛虾捕捞的最佳时期。
“如果‘虾皮网’被认为是禁用渔具,那么在黄海世代靠捕捞毛虾为生的渔民都会涉嫌犯罪。”张立告诉记者,以传统捕捞为生的渔民绝不是法律打击的重点,他决定带头办理此案。在之后的15个月时间里,该院多次和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渔政、海警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渔具鉴定、毛虾专项捕捞许可等问题进行商讨,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渔获对象等方面的因素后,认为不能直接将“虾皮网”归为《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中明令禁止使用的“底扒网”。2020年1月,灌南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案监督撤案。
案子解决了,但问题的根源并没有得到解决。为防止今后发生类似案件,该院联合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多部门就黄海海域捕捞毛虾传统及江苏省内毛虾缺少专项捕捞许可的情况向农业农村部作具体报告。最终,农业农村部出台规定,允许在连云港市海州湾部分海域对毛虾实施专项(特许)捕捞作业。今年4月27日,这一专项捕捞许可已扩大到江苏、山东、辽宁三省。
“多少年了,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地出海,国家为我们考虑,我们也会自觉遵纪守法,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毛虾捕捞。”拿到毛虾特许捕捞证的船老大马某说,今年毛虾的收成很好,渔民的工资已经涨到每天四五百元了。
多走一步,既“埋头办案”也“抬头看路”
分析案件背后的原因,在检察办案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样的举动在灌南县检察院并非个例。如今,“在检察办案中多想一步、多走一步”已经成为该院全体干警的政治自觉。
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灌南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家长群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潜入线上家长群伪装成班主任,以疫情期间不能到校现场交费为由,让学生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支付资料费、补习费、培训费等,以此实施诈骗。
“案件办理并不难。因教育部‘停课不停学’的要求,线下课程已经转移到线上,家长群被高频使用,此类诈骗风险明显增大,如何帮助家长预防和识别这些诈骗手段,才是真正的难题。”承办检察官寇茜告诉记者,该院借助法治副校长联系机制、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家校共建网络平台使用情况开展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平台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网络法治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向该县教育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县教育局对家长群等网络交流平台开展相关治理。
检察官进而了解到,这一诈骗手段不仅出现在灌南县,江苏省乃至全国都有类似情况。为此,该院制作了微动漫《真假班主任》,并在江苏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下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强化全社会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该微动漫发布后,总播放量达251万次,被全国各新闻媒体及家长群广为转发。
“自从新闻发布会和《真假班主任》视频发布后,仅连云港公安机关就对14起同类型诈骗案件进行立案。”寇茜告诉记者,这让她感到自己的工作非常有价值。
“以前我们多停留在办案上,很少思考案件背后的问题,这是造成落后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我们在办案中‘既埋头办案,也抬头看路’,自信心和底气越来越足了。”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为民告诉记者。
能动履职,在社会治理中体现使命担当
近年来,在灌南县检察院办理的一系列案件背后,都能看到检察官主动履职服务社会治理的身影——
在办理一起海砂案件时,该院发现灌河岸码头存在无证经营、非法生产、扬尘污染等扰乱港口经营市场秩序的行为,遂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开展非法码头整治行动。截至目前,非法码头已全部整改拆除,该县共集中拆除非法码头56处,恢复灌河岸线22.2公里;
在办理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时,该院通过深挖细查,发现虚假仲裁案线索,最终将犯罪嫌疑人一手导演的10起虚假仲裁案也一并查清,虚假仲裁被全部撤销;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该院检察官王晨在一线值班时发现,由于部分公共交通停运,不少“黑车”借机从事非法运营,给疫情防控带来巨大安全隐患。该院分析研究后及时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并推动江苏省检察院向省交通运输厅发出提示函,有效堵塞疫情防控漏洞;
……
“今年,我院着力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轻骑兵’,在检察办案的每个环节传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深入每位检察干警的内心,指导检察办案。”灌南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江红梅告诉记者,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该院组织宣讲“轻骑兵”深入企业、农村、校园等地开展宣讲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不仅要搞普法宣讲,更重要的是为民办实事。该院与县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推动全县420处问题窨井盖得到修复、更换,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联合5家单位,排查发现影响灌河水质和周边环境问题3项并督促整改,守护群众的生态需求……
“‘能动’是我院从落后走向先进的法宝。”张立告诉记者,每一起案件背后,都可能暴露某个领域管理的短板或漏洞,基层检察院更应关注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在服务和保障大局中发挥好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