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农民群众水稻种植积极性,近年来,江苏省积极开展水稻收入保险试点。日前,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决定扩大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江苏省首次被纳入试点范围。
江苏省财政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江苏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通知》,2021年,江苏省在33个产粮大县(市、区)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2022年实现全省产粮大县(市、区)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增强农民的获得感。
常州市武进区是全省最早开展水稻收入保险试点的地区。李臣是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的种粮大户,也是前黄李臣家庭农场的农场主。2016年,他成为最早参加水稻收入保险的试点农户之一。“当时由保险公司和我们农业农村局做一个政策宣传,让我们4家先试点投保,从16年开始到现在为止已经投保了5年,保险对我来说起到一个定心丸的作用,我们有了保险,心里面比较踏实了。”李臣告诉记者。
武进区开展的水稻收入保险是以国家发布的水稻最低收购价格为约定价格,参照当年本地水稻正常年景前三年平均产量为保险约定产量,约定价格和约定产量相乘得到约定收入。再以当年省价格监测中心官网发布的交易价格作为实际价格,根据测产数据确定实际产量,实际价格和实际产量相乘得到实际收入。如果实际收入达不到约定收入,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武进支公司副总经理孙文琪表示:“对我们的承保验标以及理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要求进行全面的操作。那么5年下来以后,我们也总结了很多的经验,并且得到了全部参保农户的认可。”
最初,武进区按照保险费用20%由农户承担,80%由政府承担的比例在前黄镇开始试点。一开始,农户觉得多了一笔开支,并不是特别情愿。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红伟表示:“我们通过目标价格保险的条例,包括保单、理赔方面,我们都给他们解释清楚,这是我们国家政府为减少种粮大户损失的一个补救办法。经过5年来的试点,每年种粮大户都是积极配合我们农业农村部门和保险公司来开展这项工作。我们现在已经扩大到20多户,种粮面积将近五、六千亩。”
经过多年试点,如今武进区已经在全国率先构建保险运行框架、收入测定与发布模式、风险防范机制。今年武进区的水稻收入保险政策再次升级,农民自缴部分全部由政府买单,农户不需要再缴纳任何保险费用。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诸东海说:“在水稻收入保险改革方面,我们在全国率先建立完善的水稻收入保险运行框架、科学的收入测定与发布模式、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为水稻种植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昕 通讯员/沈昊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