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你们民警都去做疫情防控了,没有时间处理这些小偷小摸的事情,我们才敢这么胆大,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抓了!”8月26日,在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张甸派出所内,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犯罪嫌疑人苗某、胡某终于心生悔意,表示会尽快退赃。


8月7日早晨6点左右,张甸派出所接到市民高女士报警,称其早上到店里开门时,发现店铺大门被人撬开,放在收银台内的上千元现金被人盗走。“通过调阅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我们发现案发当天深夜1时许,一男子驾驶电动车经过高女士店铺门口,将门锁破坏进入店内实施了盗窃。”民警告诉记者,他们随即立案侦查。
但是,8月16日中午,警方又接到一起店铺失窃警情,作案手法如出一辙,经过持续研判,民警顺利锁定嫌疑人身份为苗某等人。8月16日傍晚,经过严密的布置,民警在苗某租住的房子内一举将苗某、胡某二人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讯问,苗某、胡某二人均对盗窃店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供述了另外几起盗窃行为。经查,苗某今年49岁,是河南永城人,在姜堰一家工厂打工,2020年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近期,老乡胡某来到姜堰找其玩耍,苗某心想着一定要好好“招待”老乡,但想到自己手头紧,便又动起了歪心思,在张甸镇、梁徐镇等多地进行踩点,后在深夜伙同胡某以撬门把手盗窃路边店、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的方式盗窃现金、烟酒等财物,十天内先后作案近20起,盗窃金额2万余元。
两人表示,最近发现很多民警都在防疫一线工作,因此就动了“弄点钱”的小心思。目前,嫌疑人已被姜堰警方依法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沈骁 薛苏阳 通讯员/李钰 陈锦 编辑/俞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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