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日前发布通知,明确在疫情防控时期,各地可在环境消杀、卡点值守、核酸检测服务、防疫物资对接等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符合条件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开发计划由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会同疫情防控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尽快制定并组织招聘上岗,用人单位和拟录用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不超过6个月。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沈杨 杨国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江苏省人社厅日前发布通知,明确在疫情防控时期,各地可在环境消杀、卡点值守、核酸检测服务、防疫物资对接等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符合条件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开发计划由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会同疫情防控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尽快制定并组织招聘上岗,用人单位和拟录用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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