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特报记者/李爱 视频/奚宇
8月23日,一名自称赵小花(化名)的女生讲述了自己遭遇性侵犯的经历。据她讲述,2020年12月27日,时年15岁的赵小花因头痛晕倒,在父母陪同下前往伊川县白沙镇豆村卫生所就医,期间赵小花独自进入检查室,赵某亮借由听诊,对她实行了猥亵。赵小花因诊断患有贫血,需持续治疗。在后续治疗中,赵某亮持续对其上下体敏感部位进行侵犯。
赵小花家属提供的一份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赵某亮系伊川县白沙镇豆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因涉嫌强制猥亵罪,于2021年4月30日经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伊川县公安局逮捕。
起诉书显示,伊川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提起公诉。
伊川县人民法院向荔枝新闻表示,该案属于刑事案件,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将不予公开审理。
本案起诉书 知情人供图
赵小花说,今年4月17日晚,赵某亮发信息让她前往村卫生所拿药,赵小花知道对方不怀好意,就不想过去,期间赵某亮持续催促赵小花前往。在见到赵小花后,赵某亮强行将她拉到一个房间里,并将房门反锁准备对她实行侵犯。赵小花哭着表示出门前给上夜班的母亲留有字条,随后让赵某亮打开房门离开,当晚赵小花逃脱后选择报警。
伊川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起诉书显示,2021年4月17日20时许,被告人赵某亮趁被害人赵某某(女,16岁)到豆村卫生所取药时,将赵某某带到卫生所一房间内,使用暴力对赵某某实施猥亵。被告人赵某亮现羁押于伊川县看守所。
伊川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亮暴力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向伊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赵小花的自述中,其认为在过往经历中,还曾在意识模糊状态下遭受村医赵某亮强奸,有两次她在服用下赵某亮递送的水杯后,失去意识,清醒后发现下体沾染血迹并伴有疼痛。赵小花说,自己由于害怕,未曾向任何人提起自己的遭遇。
赵小花方代理律师石子强表示,他在三四天前刚接到家属委托受理该案件,将在弄清事实情况和全面审查证据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石子强说,赵小花及家属当前情绪都较为低落,赵小花手臂处仍可见此前自残所留下的疤痕。受害方愿意全力配合后续调查,希望依法从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后续进展还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
案发地 知情人供图
据8月16日伊川县人民法院印发的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显示,赵小花作为法院受理的涉及人身损害的被告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此,石子强透露,关于民事诉讼部分,受害方也有考虑待刑事诉讼依法审定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目前暂未做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