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军故意杀人案再审开庭 被害人家属希望严惩凶手

2021年08月20日 10:45:44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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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特报记者/顾慧敏

  8月20日上午,张志军故意杀人案在四川绵阳监狱开庭再审。经过6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此前,该案因二审改判死缓、被害人家属异议而引发广泛关注。 

四川高院最新通报

  因外孙女带养问题发生争执 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

  据荔枝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月10日上午,张志军与妻子在家中照看外孙女邹某某时,与前来商讨孩子抚养问题的女婿邹某一家发生争执。张志军在持刀阻止邹某及其母亲抢夺孩子未果后,分别向二人捅刺数刀,致二人当场死亡。同时,张志军又向邹某父亲腹部捅刺一刀,致其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法院判决书显示,案发前两年邹某夫妇的关系已经不太和睦。2017年7月,邹某某出生后,邹某因琐事与妻子张某及岳母关系不睦,于同年10月开始离家在外租房居住。2017年11月、2018年12月,邹某曾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未获支持。其间,邹某某一直由母亲张某及外祖父母张志军夫妇二人抚养。

  被害人家属也向荔枝新闻证实,孩子出生后,邹某与岳父一家关系紧张。被害人家属称,邹某曾与妻子张某商量,希望岳父母张志军夫妇二人离开四川回到老家,由夫妻二人独立带养孩子,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感情就此开始破裂。之后,因协议离婚中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分歧,夫妻二人同意起诉离婚,但法院未予支持。  

  被害人家属质疑二审改判 四川高院重启审判监督程序

  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军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志军不服判决结果并提出上诉。

  2020年7月,四川高院对此案进行二审。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认为“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最终判处张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审判决书部分内容/受访者提供

  被害人家属告诉荔枝新闻,直至2020年12月,他们才得知张志军二审被改判死缓的消息,对此结果无法接受,并对改判原因表示质疑。被害人家属还向荔枝新闻表示,早在一审开庭前,他们就拒绝了开具谅解书,要求严惩凶手张志军。2021年4月,被害人家属向四川高院递交了申诉状。


四川高院通报

  4月12日,四川高院就张志军杀人案二审改判死缓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高院正在依法认真评查此案。4月30日,四川高院再度发布情况通报称,决定对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改判一年后再审开庭 被害人家属希望严惩凶手


四川绵阳中级人民法院

  8月20日,张志军故意杀人案在四川绵阳监狱开庭再审。荔枝新闻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开庭前一天,被告人张志军的代理律师及出席庭审的四名被害人家属与代理律师曾前往绵阳中院与四川高院相关工作人员见面。被害人家属杨先生告诉荔枝新闻,他们未能与被告人代理律师直接见面,只是收到并查阅了对方提交的100多页证据材料。他们认为,这些证据材料与案件的真实情况不符,并再次向法院表达了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此案的诉求。今日开庭前,被害人家属再次向荔枝新闻表示,他们希望能严惩凶手,“坚决要求死刑并立即执行”。荔枝新闻曾试图联系被告人张志军的代理律师,但未能获得回复。

  庭审结束后,荔枝新闻从本案相关知情人处获悉,今日庭审的焦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第一,被害人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是否有抢夺孙女行为?第二,张志军是否属于激情杀人?第三,张志军是否有自首情节?如有,是否应对其从轻处罚?第四,张志军是否已获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第五,二审判决量刑是否适当?据四川高院通报,法庭重点围绕争议焦点问题和新的证据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张志军作了最后陈述。 

  对本案的最终判决结果,荔枝新闻将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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