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隔夜臭肉?整改更需刮骨疗毒|荔枝时评

2021年08月17日 13:22:44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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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熊志

  (作者熊志,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日前,“济南大润发发臭隔夜肉洗了再卖”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媒体对涉事大润发超市的暗访报道,为我们呈现了一些极度恶心的细节:在处理隔夜肉时,不新鲜、味不大的作为9.9元一斤的特价肉卖;臭味明显的冲洗去味再上柜台;发臭变质无法处理的,直接铰馅儿或灌香肠。

  面对汹涌的舆论,大润发公开发文道歉,表示相关肉品已全部封存下架,涉事员工停职接受调查,门店将立刻进行整改。但道歉丝毫冲淡不了卖发臭隔夜肉的恶劣性质。更值得追问的是,这种无视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为,到底持续了多久?有没有给消费者构成伤害?这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的调查和监管。

  按照“GB207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类,如果发现有异味、有酸败味、色泽不正常、有黏液、有霉点和其他异常的,应停止销售。然而,部分超市员工不仅继续销售发臭隔夜肉,还为提升销售业绩,特地形成了一套话术。比如消费者问及新鲜与否,就回答“你自己看,自己挑”,以此来规避责任。《食品安全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大润发超市处理、售卖隔夜肉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

  报道还提到一个细节,员工之所以无视食品安全,是因为“销售额跟奖金挂钩”。有这样的考核机制,就不能把员工销售隔夜臭肉的举动简单看做一种“私下行为”。实际上,这更体现了超市整体管理的混乱——说到底,在超市的绩效考核权重中,食品安全被销售业绩导向边缘化了。

  大润发作为知名度较高的连锁品牌,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上,理当有严格的安全规范和卫生标准,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对于过期、变质的肉类,应有公开透明的销毁处理流程,而不能让它成为员工提升业绩、挣奖金的工具。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不是大润发第一次翻车了。比如在河北承德,它就曾因经营过期“速冻熏煮干酪香肠”和“桂花”被公开罚款;在江西南昌,大润发超市的食品里更是被检测出含有强致癌物……此外,在某投诉平台上也频频出现有关大润发产品质量问题的举报。

  所以,一再翻车的大润发,仅仅是基于此事道歉,显然远远不够。要让民众看到道歉的诚意,就必须拿出更加强有力的手段,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而不是靠外界曝光才让整改“姗姗来迟”,质量与安全才是一家企业的立身之本。

  另一方面,这也提醒相应的监管部门,监督执法的嗅觉还应该更加灵敏一些。鉴于大润发在食品安全上问题层出不穷,相应的执法惩戒力度,也应该从严从重。只有罚到心疼、肉疼,经营者才能对安全底线有真正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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