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8月15日上午,扬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据扬州市医保局副局长李晓钟介绍,疫情发生以来,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封控管理、参保群众就医用药不便的现实问题,扬州市医保局及时调整优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扬州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部门,对市区定点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预付,首批预付1亿元。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实行单列结算,并将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参照甲类目录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和收治医院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治疗。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将全面落实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适当增加门诊慢性病开药量,减少参保人员到院就诊、配药次数,取药量放宽至三个月,切实满足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对门诊特殊病(以下简称“门特”)参保人员因定点医药机构停诊或封闭封控管理无法及时治疗的,允许“门特”病人在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治疗本病的医疗费用,参照“门特”政策予以报销,一类“门特”定点医疗机构在实施封控管理期间,其一类“门特”参保人员纳入住院管理,享受住院报销待遇;对医保特药参保人员无法至市医保特药定点医药机构购买医保特药的,将由市医保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实施配送,参保人员先行垫付,疫情防控结束后,由市医保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对费用予以补结算,或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予以手工零星报销。
同时,积极鼓励并支持已开通运行“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为患有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参保人员提供规范、高效的线上医疗服务。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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