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的通告”,详情如下
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的通告
(连云港市疫情防控第25号通告)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经研究,决定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零售药店从即日起,暂停销售“四类”药品,并立即停止在自助售药机、互联网平台(包括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小程序等)销售“四类”药品,相关药品予以下架。
二、有发热、干咳、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市民,应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即日起,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改;对不执行暂停销售要求造成后果的,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市民发现零售药店有违规销售情况,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或拨打各地防疫指挥部电话等方式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