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为有力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派出11个专业组和30个常规组,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今天(8月2日)向社会公布了相关结果和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江苏省两家企业。
本次监督帮扶工作组现场检查企业1767家,发现768家企业存在1625个涉气环境问题,涉及偷排偷放、自动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或弄虚作假、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等问题。
检查发现,徐州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擅自篡改自动监测设备中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的斜率函数,致使两者的测量值大幅度减小,分别只有真实值的5%和12%。现场使用标气进行测试,通入浓度206mg/m3的二氧化硫标准气体和浓度206mg/m3的一氧化氮标准气体,分析仪测量数值分别仅为9mg/m3和26mg/m3,数据严重失真。
宿迁市沭阳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自动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现场通入浓度98.49mg/m3的二氧化硫标气进行测试,分析仪显示二氧化硫浓度为45.88mg/m3,通入空气(氧含量21%)进行测试,分析仪显示氧含量为14.45%,均明显超过《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规定的示值误差±2.5%的要求。检查还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期间,烟气脱硝设施配套的喷氨泵未开启,脱硝设施处于闲置状态。现场监测,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1442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2438mg/m3,严重超标(排污许可限值分别为400mg/m3和700mg/m3)。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已立即交办相关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理,并督促地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解决突出涉气问题。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