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香港廉政公署起诉立法会前议员区诺轩,以及歌手黄耀明,控告两人涉嫌在2018年立法会港岛区补选中存在舞弊行为,通过向他人提供娱乐以诱使他人投票给区诺轩。廉署表示,自2018年2月底起,区诺轩在社交平台专页发布多则帖文,宣布他于同年3月3日傍晚在中环爱丁堡广场举办一个两小时的集会。而在集会期间,黄耀明在台上演唱两首歌曲,在表演尾声,他呼吁出席集会的人士于选举中给区诺轩投票。
香港特区立法会于2018年3月11日举行补选,区诺轩是4名候选人之一,并在该选举中当选。
廉署早前在接获相关投诉后,指称此二人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并展开调查,征询律政司意见后,决定起诉34岁的区诺轩及59岁的黄耀明,并将于星期四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总台记者 金东 朱丹 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