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常熟大义一南京旅居史女子因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违反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我局依法给予治安处罚200元。

近日,常熟大义压路机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对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信息进行核查时,向有南京旅居史的马某(女,化名)致电十余次,要求对方配合核酸检测,均被马某拒绝,甚至关机拒接电话。在微信沟通的过程中,马某直接屏蔽疫情防控管理相关信息,并将社区工作人员拉入黑名单。

大义派出所根据掌握的线索后,立即奔赴马某租住处,对其进行教育,告知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以及讲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立即传唤至派出所内进行调查。

随后派出所联系大义卫生院前往,对马某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马某给予治安处罚200元。

根据最新检测结果显示,马某的新冠核酸检测报告结果成阴性。

再次强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常熟市疫情防控第 21 号通告》明确指出:
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存在瞒报谎报行程轨迹、居家隔离人员擅自外出等情形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以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拘留处罚;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以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请大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不是儿戏!!!
请广大市民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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