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常州市钟楼区正式启动“归雁”计划,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在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前,他们需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该计划为全省首创,改变了以往相对不起诉“一放了之”和“只重认罪、忽视认罚”的困境。
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作出起诉决定。

为帮助这类人群提升法治意识、根植正确的价值观,“归雁”计划启动当天,钟楼区检察院和壹加壹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签署协议书,相关人员签署承诺书。今年2月,20岁的王某某因一时冲动,对他人造成伤害,触犯了刑法,检察院拟对她不予起诉,要求她在两个月内完成共计八次社会公益服务。常州市壹加壹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朱坚介绍:“我们打算从多元化的角度,心理学、法律、志愿服务,包括社会服务,通过一系列的行为,对于这些轻微的刑事犯罪人员,起到一个矫正的作用,让他们能够明白到我们政府对他们一系列的包容、宽爱的良好心愿。”
检察机关还邀请街道及其他单位对归雁计划实施监督管理、成果运用。同时推出相关小程序,实现线上实时发布任务、线下签到打卡、在参与人服务周期结束后一键生成评价报告和成果展示等多项功能,为机制运行提供科学化、系统化的数据支持。

去年,钟楼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醉驾犯罪数量较大、但部分案件情节轻微的问题,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不起诉教育修复功能。今年,钟楼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将不诉案件的范围扩大,将其他犯罪情节轻微、可诉可不诉的一般刑事犯罪纳入相对不起诉的范围,并针对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两类犯罪制定了可作不起诉的指引,体现司法温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常州台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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