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卖自己的银行卡 被抓时才知触犯法律

2021年07月30日 20:35:0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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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初,南京鼓楼公安分局阅江楼派出所在调查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一李姓男子银行卡账户近期内共计接收全国不同人群转账累计30万元,存在资金流转异常。而直至李某被抓获时,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犯法了!今天(7月30日),警方公布了详细案情。

  办案民警在获悉该线索后,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的行踪。经周密部署,办案民警在一门面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直到被抓那一刻,李某还不知道自己为何触犯了法律,面对民警的审讯,李某这才回忆起5月初自己贩卖银行卡的事。

  据李某交代,他在5月初送货时认识了一名男子,该男子称只要将银行卡提供给他就能赚钱。李某当时正为如何还贷款犯愁,一听有这样轻松拿钱的机会便心动了,先后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及绑定的电话卡提供给对方,并得到600元的报酬。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明知他人购买银行卡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向他人出售,导致多人在后续的电信诈骗案中被骗,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目前,嫌疑人李某已被鼓楼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以,租借、买卖自己的支付账号、银行卡、手机卡等行为都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广大市民切勿因蝇头小利触犯法律。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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