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购买、使用、报销更便捷 江苏出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管理机制

2021年07月20日 11:22:31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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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医保局通过建立国家谈判药“双通道”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让符合用药政策的参保患者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使广大参保患者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双通道”机制实施后,参保患者可以享受哪些优惠待遇?如何实现?7月18日下午,江苏省医保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发布具体实施细则。

患者购买、使用、报销更便捷 江苏出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管理机制

  细则明确,国谈药中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及创新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其中优先将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的药品及创新药品,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实行单独支付政策。“双通道”管理及其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由省医保部门通过规范程序确定,向社会公布。全省统一执行,各地不得调整。2021年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100种,其中实行单独支付的药品83种。今后,将依据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动态更新。

患者购买、使用、报销更便捷 江苏出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管理机制

  江苏省医保中心副主任薛建祥说:“‘双通道’机制实施后,参保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仅需按照规定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结算;异地就医纳入结算范围,对于省内的异地就医患者使用‘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就可以像平常异地就医一样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直接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强化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监管,真正让医保基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患者购买、使用、报销更便捷 江苏出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管理机制

  目前,江苏省内各设区市也在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并积极组织实施。江苏省医保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发布国谈药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和纳入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接受社会监督。那么,参保患者来说怎样才能享受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后的医保待遇呢?

患者购买、使用、报销更便捷 江苏出台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管理机制

  薛建祥说:“第一步,就诊。参保患者到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责任医师处进行诊断,由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责任医师填写医保患者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用药申请表,并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备案申请;第二步,备案。由医保经办机构对备案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核验,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第三步,购药结算。备案成功后即可至本人选定的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购药支付结算。”

  记者从南京市医保局了解到,今年下半年,南京将全面实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制定国谈药“双通道”政策等重点改革,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南京医用耗材药品阳光监管“云平台”——南京医保高铁,优化医保便民服务。

  (方晨 谢豫 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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