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入伏,炎炎夏日里,长江沿岸逐渐成为沿江群众消暑纳凉的好去处。但此时正值长江入汛,江水浑浊、水流汹涌,江中嬉水、游泳极易引发溺亡等事件。长航海门派出所近期就劝返了多名江中野游“爱好者”,其中有些家长竟带着三岁的幼儿到江中“学游泳”。
7月13日上午10时许,长航南通分局海门派出所利用“空中鹰眼”视频巡查时发现,在长江海门段江堤外侧,有几名群众无视江边竖立着的“潮水无情 生命宝贵 请勿下堤”警示牌,未佩戴任何救生设备就在江中“野游”,其中还有两名幼儿。
民警随即出警赶赴现场,大声呼叫野泳群众迅速返回。“这里不是游泳场所,请立即回游上岸。”听到民警的呼喊,几名群众才听从劝阻,游回岸边。当看到两名只有三岁的幼儿被从水中安全抱出时,民警随即对几名游泳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危险性。
长江入汛以来,长航南通分局海门派出所始终坚持将水域安全作为工作着力点,把这项工作纳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切实发力,做好防溺水工作,多措并举保护沿江群众安全健康。一方面进船舱、企业、村社持续开展防溺水事故宣讲活动,发放防溺水宣传单,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另一方面做到不间断摸底巡防,沿江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空中”巡逻,民警定期水上安全检查,对辖区的江段、闸口、浅滩进行全面摸底,及时发现潜在安全隐患,及时劝离在江中游泳的群众,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派出所还同区公安局水警支队、海门海事处等涉水部门强化联动机制,在安全隐患共巡查、涉水事件共处理、执法行动共发力上深化合作,增强工作效能。
汛期以来,长航海门派出所已累计开展宣讲行动1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余份,劝返游泳群众30余人次,协助救助跳江轻生人员1名,救助高温中暑倒在江堤上的老人1名。
游泳是一项积极健康的运动,也是夏季消暑纳凉的好方法。但是长江里“野游”需注意,不要在严禁游泳的区段游泳,也不要不携带任何救生设备游泳。民警提醒,切忌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游泳时选择安全的场所,如游泳时遇到身体不适,应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不要盲目下水。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盛建 通讯员/宋健华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