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因员工超时工作被罚,今天你加班了吗?|荔枝时评

2021年07月14日 10:21:20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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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田勘

  (作者张田勘,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学者,媒体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因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时加班问题,违反工作时间规定被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2900元。

  回顾历史,1817年8月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提出了8小时工作制。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爆发历史上最大的罢工后,8小时工作制才逐步得以实施。但是,1926年美国福特公司创始人亨利·福特针对公司员工的劳动效率和工作时长做了一项调查,发现每周工作天数减至5天时,员工的工作效率会显著提升。经过漫长的几十年后,各个国家才实行了每周工作5天(40小时)的工作制。

  如今,8小时工作制早已是约定俗成,加班加点也已经成为现代人的工作常态。但是,加班加点工作有损员工的健康并减短寿命也得到科学研究的充分证明,因此世界各国都通过立法来禁止企业强迫员工加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此次西门子数控被罚有法可依,也具有明显的警示意义:在中国,任何企业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这张罚单数额虽小,却值得所有企业引以为戒,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并及时进行自我矫正。

  揆诸现实,当企业把多劳多得和加工者获得双倍或三倍以上的加工费作为“诱饵”时,加班制度和文化就难以得到遏制。比如,某企业声称将取消大小周工作制,却有三分之一的员工不同意。一方面,这的确有工作性质和特点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些员工的心声。工作时间取消了,活儿照干,工资反而降低了;工作任务没有减少,员工在休息时也需要工作,只不过是在家里,加班费被明正言顺地取消了。因此,加班制度也不能一下子完全取缔。落实不加班,不是发个公告那么简单,需要企业和用人单位多方考量,不搞形式主义,拿出减少加班时间和减少工作量的真态度,尽力维护员工实际利益。

  从另一个维度来看,不加班,是为了寻求工作和休息、劳作和健康、紧张和休闲的平衡。由于现代生活节奏加快,高效率、满负荷的生活方式不仅带来了内卷,而且让人们的健康状况愈发糟糕。那么,有没有达到这种平衡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呢?有。

  冰岛率先在全世界进行了一项试验。从2015年至2019年,挑选大约100个工作场所中的2500多名工人(约占冰岛工作人口的1%),将一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缩减到一周35小时或36小时,但所获报酬不变。研究证实,在信息时代不仅可以不加班,还可以减少工作时间,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与原来一样,但是员工获得的自由支配时间增多了,也更健康和幸福了。结果显示,受试的工人在一系列指标上都有显著提高,许多人表示他们的身心健康得到了改善,工作与生活也得到了较好的平衡。有的人表示他们因此获得了更多与家人相处的时间,也有余力去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在不减薪的情况下,每周工作4天可以提高工人的幸福感和生产力,大多数工作场所的生产力保持不变甚至有所提高。为此,截至2021年6月,冰岛86%的员工合同已经将工作时间大大缩短,并赋予他们在未来拥有这项福利的权利。

  减少工作日并且生产力保持不变的冰岛实践,是否有普遍意义、能否在全球推广,尚有待观察。但这一改变启迪我们,加班加点工作真的是一种值得推广的生活方式吗?恐怕这并不是为“勤劳”注解的美德。更短的工作时间、更自由的生活和更好的健康才更符合人的需求。这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状态,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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