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改造后停车如何收费?南通市发改委上线回应热点问题

2021年07月12日 15:39:41 | 来源:掌上南通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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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城百姓热切关注:物业费私自加收如何处理?老小区改造后停车如何收费?为控制房价快速上涨,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

  今天,南通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尹建勇 ,在《民心专列·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回应这些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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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1:市区江景瑞园业主王先生反映,小区实际收取物业和购房合同约定的不一致。合同上写明1.6元 /平方米·月,但交房时变成1.9元 /平方米·月,加上公共能耗费共2.6元 /平方米·月,王先生认为,物业费的上浮调控未经过业主同意,私自加收的情况不合理。

  市发改委: 根据《南通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物业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目前市区最高级是5级,5级的收费标准基准价是1.6元 /平方米·月,这个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最高标准是1.92元 /平方米·月,同时,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电梯、中央空调、水泵、集中供热等产生的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费用属于公共能耗费,这是可以单独列帐,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分摊。对于王先生反映的问题,目前来看费用没有超过标准,但是如果没有经过业主签订合同私自上浮是不合理的,合同上明确约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能耗费也应该列在合同里。节目后我们会和王先生联系,如果确实存在违规收费现象,我们会转交市场监管部门一起调查处理。

  问题2:很多听众特别关心,随着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推进,改造后的停车收费是否有变化,如何规范?

  市发改委:目前是三类性质,第一个是拆迁安置或保障住房的老旧小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由街道和社区组织实施,它的收费标准由各区政府和管委会确定。第二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老旧小区,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停放汽车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请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后,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由业委会决定交纳汽车停放费。第三个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通商品住房老旧小区,目前根据市区物业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是:临时车位150元/月/辆,专用车位300元/月/辆,临时停车1小时免费,5元/次/辆(2-12小时)。在这个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协商确定,这个标准是最高标准,不能超过。

  问题3:有听众留言希望了解,为控制房价快速上涨,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发改委:我市从今年2季度开始实行覆盖全市域的地价房价精准化“双控”制度,一是加强房价备案管理,全面实行商品住房最高备案价及片区指导价制度,各县(市、区)及园区均参照市区做法,完价格备案体系;二是调整用地出让方式,全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均采取“控房价、控地价”方式供应,严格控制土地溢价率;三是建立完善房价指数监测平台,全面推行网签备案,推动市县一体化平台全面联通,强化数据监测和结果应用;四是切实保障住房品质,加强售前管理和成品住宅监管,推动成品住宅品质提升,维护群众的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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