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1〕105号)要求,经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联合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程序,拟推荐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大埝社区等7家单位参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等4家单位参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1年7月2日—7月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来电并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传真):025-8342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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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拟推荐单位名单
1.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大埝社区
2.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旺山村
3.徐州市沛县大屯街道安庄社区
4.盐城市东台市弶港镇巴斗村
5.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沿湖村
6.泰州市高港区白马镇陈家村
7.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刘圩村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名录拟推荐单位名单
1.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
2.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
3.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
4.镇江句容市茅山镇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