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舒圣祥
(作者舒圣祥,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人;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6月12日,杭州高女士通过首汽约车平台打车去富阳,途中发现司机两次更改路线,还企图搭讪,出于害怕而跳车,导致左臂骨折。此事引发关注后,首汽约车发布情况说明称,经派出所调查取证,认为是由于司乘双方沟通不畅引起乘客误解,录音并未出现“司机搭讪”等内容。高女士认为该声明多处“捏造事实”,司机从未向自己征询和解释私自更改路线的原因。
今天下午,事情有了新进展,富阳区网约车事件联合调查处置组发布调查处置情况,称公安机关未发现网约车司机涉嫌刑事犯罪或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该网约车驾驶员的行为违反《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交通部门将依法依规对网约车司机和首汽约车平台进行处理。
长沙货拉拉事件之后,网约车行进过程中的偏航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可惜的是,网约车公司似乎始终未曾超越个案层面,对司机偏航问题引起足够重视。最新通报中称,当行驶到第二个路口时,由于司机张某法系富阳本地人,熟悉当地路线,故选择当天上午刚开通的较近路线行驶。开车不按导航走,在司机看来也许是很正常的事,但在特定情境中,对特定乘客尤其是独自出行的女性乘客,可能造成的紧张甚至恐惧情绪同样真实存在。这不是少数女性乘客过于敏感,而是网约车公司必须直面解决的风险隐患。
具体到此事,对比网约车公司的情况说明与高女士的叙述,“司乘双方沟通不畅”确实存在,却不能简单以此归结了事。网约车公司声称司机告知了高女士选择新路的原因,高女士却称司机始终沉默不语;高女士要求停车,司机置之不理;高女士打开车门,车子发出刺耳警报声,司机仍旧没有停车;高女士先把右脚伸出去,想让司机停车,司机仍旧照开不误,高女士这才无奈跳车。复盘事件经过,当乘客打开车门,司机足以预见危险发生,理当立即停车;司机非但不停车,反而继续行驶,本质上是在放任危险发生。当然,司机主观上也许并不追求乘客跳车结果的发生,因而不具有直接故意,但至少存在明显过失,属于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却轻信能够避免。
在法律的层面,从乘客坐上网约车的那一刻起,司机和乘客之间就形成了承运关系,司机对乘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起网约车跳车事件,并不属于“意外事件”,司机未对乘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对于网约车平台而言,也不能将这次事件仅仅视作个案,只是危机公关,却不深入追究探讨改进机制。
需要强调的是,网约车行进路线是否和导航一致,乘客作为消费者,既有知情权,也有选择权。针对司机偏航,网约车公司应该明确规定,司机不按导航走,必须提前向乘客解释说明并尊重乘客意愿,乘客有权要求司机按照导航规划的路线行驶。网约车不能随便偏航,网约车公司善后处理偏航事件更不能“偏航”。基于人性,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信任;基于技术,平台运营方应该做好隐患排查、预防风险。一旦信任天平失衡,或者机制出现漏洞,最应该做的就是尊重事实,积极改进。走出罗生门,该澄清澄清,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是应有的善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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