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触犯法律就得受到法律的严惩。妄想通过疏关系找路子来试图减轻法律的责罚,注定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说不定还会落入不法分子的诈骗圈套。盐城市建湖县的杨女士就因为轻信了犯罪分子的说辞而上了当。
前几天,盐城市建湖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接到家住城北的市民杨女士报警,称自己被骗了7万余元现金。接警后,城北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了解,原来是杨女士的丈夫陈某因贩毒被抓。杨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犯罪嫌疑人汪某。汪某吹嘘自己路子广、能耐大,能帮助她的丈夫陈某开脱罪名,减少刑期。
盐城市建湖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徐士霖说:“家里人就是想找人托关系把陈某给放出来,他们找到了汪某。汪某知道这个事情后,自己虽然没有能力但是想要这笔钱。他先哄骗杨某说,自己在公安这边有人,可以拿钱给他。”
汪某抓住杨女士急于减轻丈夫罪责的心理,谎称自己能在公检法找人托关系,帮助杨女士丈夫陈某开脱罪名、减少刑期,诱骗杨女士先后三次通过微信转账付给他7万余元。之后,汪某将骗取来的钱财挥霍和用在了自己货款的结付。杨女士多次询问事情进展情况,但王某总是搪塞,直到丈夫获刑后杨女士方知上当受骗。醒悟过来的杨女士叫汪某时,他却拒不承认收过钱财。最终,无奈之下,杨女士选择了报警。
通过多方追讨,杨女士已从犯罪嫌疑人处追讨回8000元。目前,汪某因涉嫌犯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盐城市建湖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周迎春说:“凡是冒充公检法人员的或熟悉公检法人员有关系、有门路帮助办理人情案索取现金的,均是诈骗行为。要相信执法公正、司法公正,共同营造廉洁清正的风气。”
(黄元 建湖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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