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旅友承担救援费3206元,“有偿救援”值得推广|荔枝时评

2021年06月17日 13:48:40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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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丰

  (作者张丰,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媒体人,专栏作家;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游客王某某没有买票就进入黄山风景区未开发也未开放的朱砂峰区域,结果由于山势险要被困,接到报警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将其救出。经事后核算,王某某的救援包括公共救援和有偿救援两部分,共计产生费用15227元,其中有偿救援费用3206元由王某某自行承担。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评,网友意见几乎一边倒地赞同,有人认为应该所有费用都由王某某承担,有人认为应该在“3206”后面再加一个零,还有人“善意提醒”让他记得补票。

  这种声音背后,是国内近年高发的“越界旅游”导致的危险日益增多现象,已经引起公众的普遍反感。一个人旅游或者探险导致的险情,相关部门出于人道主义和生命至上原则会全力组织救援,有时会动用几十甚至上百人持续搜救多天,产生不菲费用,造成不必要的公共资源浪费。王某某就是一个典型。黄山风景区本来是安全的成熟的景区,但是他不满足于“走寻常路”,而是逃票到没有开发的朱砂峰,最终酿成了危险。这样的案例有很多,事实上,到没有开发的、原生态的地方进行探险式的“野生旅游”,是很多人的最爱。

  这种旅游方式确实有吸引力,因为人迹罕至的区域给人独享风光的满足感。在四川、云南等高山地区,尽管有很多已经开发的景区,但更多美景都是“野生”的,近年发生的徒步穿越失踪事件,大多是这样的探险。这种冒险行为的自私之处在于,游客只顾满足自己的“野心”,却没有考虑到公共利益,而他们一旦处在险境,往往又会埋怨相关部门救援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接受救助后,应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但哪些费用应由个人承担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包括黄山风景区在内,新疆、广西、四川等地也都在探索有偿救援的办法,让“不守规矩”的游客承担一部分成本。这次黄山公布的救援费用精确到个位数,这种“明算账”的办法值得肯定。“有偿救援”部分,包括救援过程中的劳务、院前救治、交通、引入第三方救援等——有必要指出的是,这是一个“良心价”,因为大部分费用仍然计入“公共救援”部分了。

  有偿救援主要是针对“额外”或者“违规”的部分,这也是世界上通行的办法。有朋友早年在洛杉矶附近一个山上徒步,景区告知晚上6点必须出山,他们只不过晚一小时,但是那是致命的一小时,因为天一黑,就找不到出口了,最终不得不报警。当地消防部门很热情,出动了大批搜救人员,“因为这是要收费的”在中国,长期以来,救援都是政府和景区的“义务”。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尝试“探险式旅行”,最终把自己置于险地,额外搜救已经成为景区的一种负担——它仍然是义务,所以有“公共救援”的部分,但它也不能完全是义务,尤其是对那些违规旅行的人和行为来说,无条件搜救有时候会变成一种纵容。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在逃票进入未开发景区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它会带来的风险。黄山市已经准备在全市山地景区推行“有偿救援”,我们期待它能成为一种全国通行的办法,也呼吁相关部门出台详细规范的计费标准,有效约束“野生探险”市场,遏止公共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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