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发改委发布又一座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来啦!快来看看位置在哪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长生桥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淮养护〔2021〕33号)及随文报送的《生桥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生桥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1年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淮政发〔2021〕2号)、市住建局《关于明确樱花桥改造等5项重点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1〕00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102-320800-04-01-953374。 项目位于人民南路跨文渠河段。项目按照城市-A级标准对长生桥进行改造,拟用地面积0.0166公顷,拟建设规模约200平方米(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为准),项目拟对桥梁进行拓宽改造,按照城市次干道标准对接线进行改造,实施道路、桥梁、人行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1、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标准。项目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桥梁设计荷载为城-A级,桥梁按7度采取抗震措施,抗震设防类别为丁类。 2、原则同意桥梁设计方案。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800202100008号),项目拟用地面积0.0166公顷,拟建设规模约200平方米。桥梁工程拟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板梁桥,主桥上部结构采用先张 法预应力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接盖梁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3、原则同意接线道路横断面设计方案。接线平面中线与规划一致,桥头两侧设置渐变段,北侧接线长28米,南侧接线长22米,道路横断面布置为5m(人行道)+15m(行车道)+5m(人行道)。 原则同意项目平面、结构设计方案,建设规模、技术指标、工艺方案等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以及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批复要求,并依据部门意见和现场实际作合理优化完善。 1、标志标线、排水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定。 2、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批复,落实环保要求和措施。 3、安全、防洪等应按照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要求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4、项目须做好施工安全、交通组织、质量保障、节能节水、海绵城市等各项工作,建筑结构、设备选型、工艺技术等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准要求组织实施。 根据《2021年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淮政发〔2021〕2号)、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安排的函》(淮财预函〔2021〕003号)以及《生桥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概算投资399.8757万元(根据《淮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将优化调整后的投资概算报财政部门开展概算评审,并进行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过程中应加强与交通、住建、水利、交管、工信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在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市政、交通、水利、地震、节能、节水、海绵城市、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以及桥梁、道路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