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今天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案件审查听证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应听尽听”原则,已实现三级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全覆盖,共举行检察听证2293件,其中公开听证2168件,不公开听证125件,公开比例94.55%;其中省检察院开展听证15件。
检察听证,就是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以公开听证为原则,但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以及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一般以不公开听证方式进行。从案件量上看,排在前列的案件类型主要是:拟不起诉案件1386件,占比60.44%;司法救助案件281件,占比12.25%;刑事申诉案件242件,占比10.55%;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02件,占比8.81%;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6件,占比6.37%;此外,还包括检察机关办理的立案监督案件、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多种类型。可以说,检察听证工作已涵盖了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在办理检察听证案件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以理念转变为引领,坚持在法律框架内,兼顾天理、国法、人情,最大限度发挥听证功效。
(一)以听证促和解、化积怨。检察机关牵头搭建沟通平台,让当事人的诉求在各方面前“零距离”表达,“百分百”畅通,检察官从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修复受损社会关系角度出发,释法说理,把握刑事和解契机,化解民间纠纷,消弭信访风险,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以听证解决疑难争议问题。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受理的诉讼监督、申诉案件中,经常涉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民刑责任交叉等疑难问题,如何解决好,既依法依规,又让当事人满意,难度并不小。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听证会,邀请院校专家、侦查机关人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论证,群策群力,从而能有效解决专业疑难问题。
(三)以听证贯彻民企保护司法政策。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过程中,坚持依法、审慎、稳妥原则,通过公开听证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既确保不起诉权公开透明运行,又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保障就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经过公开听证对213件涉企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并结合公开宣告、公开训诫、刑事合规等多种形式,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护航民企发展。
(四)以听证助推社会治理。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充分调查核实情况,广泛听取各方社会人士和行政机关意见,提升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多方“共赢”。常州市检察机关建立听证案件处理情况回访机制,定期听取听证结果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并通报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行业协会、村居社区等,积极推动社会治理。
(五)以听证扩大普法效应。采取与案情相适应的公开听证方式,力求让普通群众看得明、听得懂,以亲历性提升普法效果。无锡市检察院在办理钱某控告案时,采用“下访式”听证,选择在控告人家庭居住地(原案案发地)所在村委会开展公开答复,邀请基层干部、当地村民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推动检察听证常态化,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推动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听证办理案件,继续探索扩展检察听证范围;进一步推动检察听证规范化,着力完善规则制度、程序保障和配套机制,确保听证工作规范科学开展。进一步推动检察听证信息化,督促各级院加快听证室网络化升级改造,加强新技术在听证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听证工作由“线下”向“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转变。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杨尔希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