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回归大自然吧,大自然才是你的家园。”6月7日早晨,滨海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胡俊将一只精心喂养好的国家保护鸟红隼放归大自然,看着这只与中队民警相处了12天的鸟从容不迫地扇动着翅膀,遨游在广阔的碧空,众人欣慰地微笑着。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5月26日,一名群众报警称,在滨海县西坎砖瓦厂门口捡到一只受伤的鸟,怀疑是保护动物,请求处理。值班民警赶往现场,看到一只褐色的鸟,翅膀受伤,随即找来纸箱,小心翼翼地把它移到纸箱里,把其保护起来,带到中队救助。

经查证,被救的鸟叫红隼,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由于没有其他部门收养,中队长胡俊决定将其留在中队喂养,待其康复后将放归自然,经过12天精心喂养、疗伤,这只红隼恢复健康,具备了放生条件后,民警于6月7日早晨将其放归大自然。“这只鸟真够幸运,遇到了好心人。”现场知情的群众这样说。
“10多天来,我们对这只鸟有感情了,他也是我们地球上的生灵,我们人类应与它们和谐相处。”民警说。

红隼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喙较短,先端两侧有齿突,基部不被蜡膜或须状羽;鼻孔圆形,自鼻孔向内可见一柱状骨棍;翅长而狭尖,扇翅节奏较快;尾较细长。雄鸟头蓝灰色,背和翅上覆羽砖红色,具三角形黑斑;腰、尾上覆羽和尾羽蓝灰色,尾具宽阔的黑色次端斑和白色端斑,眼下有一条垂直向下的黑色口角髭纹。下体颏、喉乳白色或棕白色,其余下体乳黄色或棕黄色,具黑褐色纵纹和斑点。雌鸟上体从头至尾棕红色,具黑褐色纵纹和横斑,下体乳黄色,除喉外均被黑褐色纵纹和斑点,具黑色眼下纵纹。脚、趾黄色,爪黑色。常见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飞行快速,善于在空中振翅悬停观察并伺机捕捉猎物。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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