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谈判药可在定点医院和药店购买 同步享受报销待遇

2021年06月03日 10:29:27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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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下午,江苏省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年“十项民生实事”内容。其中,针对国家谈判药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依然存在堵点,部分群众反映,在医院内不能用上谈判药、自费在医院外购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参保患者没有享受到国家谈判药利好政策等问题,江苏省医保局负责人都给予了回应。其中,今年年内,在定点零售药店,老百姓也能买到国家谈判药,而且和在医疗机构 享受的报销待遇一样。

  【医保谈判药可在定点医院和药店购买 同步享受报销待遇】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周英在发布会上表示,为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提高群众用药可及性,将把国家谈判药中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及创新药,纳入“双通道”管理,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参保患者用药保障。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周英介绍,在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患者在这两个地方购买这些药的时候待遇是一致的;同时推进“一站式”结算,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拿药也好,在定点零售药店拿药也好,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 职工医保在定点零售药店买药可直接结算】

  针对异地就医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无法在零售药店刷医保卡购药的问题,省医保局表示,将实现职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异地购药直接结算。

  周英介绍,要改造系统,把医保经办的流程和信息系统和省内的异地就医的药店全部联通起来,实现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的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结算。

  同时,针对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还不能直接结算的问题,江苏省医保局表示,将实现所有与国家平台联通省份的门诊直接结算,通过江苏医保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便捷方式,全面落实“不见面”异地就医备案,实现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等待遇“一单制”结算。

  【突破医保目录、既往病史、病种 推出商业补充保险产品】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江苏省将推出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

  周英介绍,突破医保目录、突破既往病史、突破病种的限制,产品推出来应该能够起到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补充保险产品的作用

  此外,今年江苏医保“十项民生实事”还包括:精准制定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政策规定;制定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政策;组织开展4轮以上药品、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推动32个基层“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建设;大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开通运行“12393”医保服务热线。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郑伟 郭锴峰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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